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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乡镇、部门“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廉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1-04-01    点击:

     “作为“班长”,五年中,我在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没有安排一个家属、亲戚和朋友在辖区就业和在辖区承揽工程……。”3月25日,在中共宣恩县纪委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上,椿木营乡党委书记奚泽辉在公开述职述廉时现场表示。这场以五名“一把手”为主角,亮家底、曝“隐私”的公开述廉活动,进行了整整2个小时。

  宣恩县发挥县纪委全委会的监督职能,推行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评议制度。每年选定4至10个乡镇及县直单位“一把手”公开述廉,述廉者需紧扣一岗双责、集体决策、干部任用、工程招标、土地出让、资产处置、资金安排、个人事项等八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如实撰写述廉报告并在县纪委全委会上公开述廉,接受几百名与会者的监督。由参与民意调查的县纪委委员进行现场点评,提出意见建议。县纪委委员根据综合材料、书面述廉和现场述廉情况,现场进行评议打分,并把评议结果交县纪委常委、监察局长联席会议综合评议,确定等次。

  该县注重述廉评议结果的运用,对述廉结果评为“满意”的党政“一把手”,给予通报表扬;评为“基本满意”的,对其诫勉谈话,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评为“不满意”的,查明情况后,给予相应处理。述廉评议会的得分高低将作为“一把手”今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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